從澳回台以來的第一個挫折 / Labor disputes
厚厚的幾疊法條,一大堆的筆記,這就是我的「叛逆」。
真是想不到吧?回台灣已經半年了,打從去年從澳洲回到台灣第一份工作
就是以在勞工局開會結束,雙方簽下調解書,寫上名蓋上章和解作為收場
打從去年十月中回台到十月底左右的短短一兩個禮拜
我找到老東家這份工作,直到二月二十七號短短的四個月我結束了這份工作。
然後在三月十六號結束這場風波,對我來說還真是個折磨。
不過所幸時間拖得不長久,不過重點就是我的權益通通都要回來了,
說真的,我只是『ㄍㄟˋ[gaye]氣』,我沒辦法吞忍這種事情。
寄給老東家的存證信函,研究了好久才打出來的。
其實整件事情說起來也沒什麼好複雜的,就是一件事情:非法解雇。
我不是什麼法律專家,不過我總覺得這樣子解雇一定違法…沒有什麼好說的
雖說老東家基本上還滿守法的,沒有什麼特別違規的地方,
不過直到二月二十七號的那一天,我正在工地上班,突然被人告知看看手機訊息
我們公司都有個某APP的聊天群組,
裡面就被一個公司的某一個實握人事權的「員工」講著:
「OOO做到今天,下禮拜不用來上班。」
「原因:上班睡覺」。
於是乎,我就這樣沒了工作了。
其實這個理由壓得太爛,要是好好跟我說,
我今天連資遣費不要拿也沒關係,我自己簽離職走就是了。
不過我人平常就是個性剛強,遇到不合理的事情
我的口氣跟作為會是比較硬…比較不會有所謂的『配合度』,更不會去說好話打關係。
(我在這裡也不要抱怨老東家哪裡不合理了…)
所以在冥冥之中得罪了他,
其實就是因為那天原本上班應該是要有補假(228連假),
於是我打了電話問,之後直接跟我說沒有補假我就口氣比較差的說「怎麼可以這樣」
之類的話吧…之後還是只能乖乖回去工作崗位,
結果過一兩個小時就發生我上面講的事了。
在後面基本上我在群組裡面都是比較偏情緒性的發言,
後面老東家還講了一句歡迎我去提告,然後就把我剔除群組了…
當下我知道沒工作的時候我也不想做完那天的工了,
裝備交給同事後我便回家去了
(結果今天開會還被拿來說嘴,說我這樣很不負責任…
這不是很好笑嗎?雖說一天和尚一天鐘,
但知道廟公在你敲完鐘就要趕你出門,還要乖乖敲完做什麼…
要『乖』也要有限度吧?)
當天一回到家後,我就開始準備這些比較詳細的功課來做
包含存證信函、調解書、勞基法條等…還有一切我有的證據跟自述…
加上我之後做的功課,翻法條,我應有的權益跟法條通通一個個列出來…
在228假期結束後第一天上班日我就二話不說直接送函去政府了…
我的資歷很淺,其實也沒有什麼數字多好看的錢好拿…
不過真的就是一口氣在那邊吞不下去,只是單純想找麻煩給老東家,越麻煩越好!
總之到後面,公司違法太過明顯,我證據也充足,理由也正當,法條功課也做很足
公司不願意冒著跟我打官司還要被我檢舉的風險吧?所以寧願付點小錢了事
(講難聽點就是我的資遣費跟預告工資還有一些林林總總不會比一張罰單貴)
聊天群組講的開除命令不算,所以我是曠職三日所以不算資遣、
我在辦公室休息時間睡過頭的作為重大危害了公司權益等等等扯理由都拿出來,
雖然也是一個個被我反駁回去…
開會中我被勞工局的人請出去會議,期間內我是不知道他們講了什麼,
不過我隱隱感覺到,勞工局的人在幫我跟公司“勸”吧?
因為我擺上桌上的資料,應該也顯示了他們,我並不會是顆省油燈…
假設協調不成功,我寧願賠了我的老本我也要告到法院去爭這口氣。
總之到了後面協調成功,我拿到了我原本應有的所有權益,也出了一口鳥氣!
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真的沒有必要忍!
軟土深掘,忍到最後就是變成一種跟自己過不去的行為。
老東家還有人跟我說處世要圓滑,吃虧要當吃補…
這種人我根本覺得是頭殼有洞…
不過不管怎樣,要回了自己的權益也出了口鳥氣,這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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